在苏州黄岱发生的一起肇事逃逸案判决是什么
14:03年3月31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带镇春申路和华阳路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事故。一人死亡,没有其他伤亡报告。 经警方初步调查,司机杨某与一辆停在黄岱镇叶纯路路边的车辆相撞后逃逸。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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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年3月31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带镇春申路和华阳路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事故。一人死亡,没有其他伤亡报告。
经警方初步调查,司机杨某与一辆停在黄岱镇叶纯路路边的车辆相撞后逃逸。逃逸速度高达每小时150公里。在疯狂逃窜的过程中,杨牟某追尾了在他面前等候红灯的白色本田车,并造成了前面两辆车的一系列追尾。本田车司机郭谋谋(男,28岁,射阳人)直接被撞,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杨谋谋,43岁,台湾籍,居住在昆山市,目前在警方控制之下,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啊,又一个新鲜的生命逝去了,才28岁,太年轻了!在我国,造成肇事逃逸死亡的刑罚是什么?如何赔偿肇事逃逸造成的死亡?
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决是什么?
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行为人突然害怕逃避责任而导致死亡的,是交通肇事罪中的特别恶劣的行为,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交通肇事后,肇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受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藏匿或者遗弃,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何赔偿肇事逃逸造成的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抢救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丧葬费用:该地区去年的平均社会工资乘以6个月。
受抚养人生活费:受抚养人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亲属,受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扶养义务。有其他受扶养人的,债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有多名受抚养人,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死亡赔偿金: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乘以20年(城镇),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去年乘以20年(村庄);
还有财产损失等。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用。
如果受害者因受伤致残,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因生活需求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和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和治疗情况,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赔偿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